Tag 天主教與其他信仰相比

天主教信仰與中華文化

在此給讀者提供一些節目,來解釋天主教信仰與中華文化的關係與交叉,試著在偉大中華文化找到真理的因素。 「生命恩泉」- 周景勳神父談:中國文化和基督信仰的融合 天主教真理電台的節目 東西經典對著看 中國經典之美 雷鳴遠神父——熱愛中華文化的外籍神父 教義函授:第4集-中國人的宗教觀(2-1)中國人心中的天公 教義函授:第5集-中國人的宗教觀(2-2)來自亞洲的福音 教義函授:第6集-基督與中國 (3-1) 教義函授:第7集-基督與中國 (3-2) 教義函授:第8集-基督與中國 (3-3) 教義函授:第9集-基督與中國 (3-4)

天主的本質

除了知道天主存在之外,有關天主是什麼樣子我們還能主張哪些可靠的概念呢?在某種程度上是的。目前我不談祂對我們所啓示的。我們真實推論,祂按自己的本性應該具有祂賞賜給受造物的一切美好屬性。這些在受造物中看到的屬性都有限, 就如同受造物都有限。我們承認受造物具有的屬性,天主亦具有,但是祂並沒有那些有限或差的部分,祂按照自己永恆無限的本性必須具有這些屬性最卓越的程度。 既然我們有位格,就是我們具有理智、自由意志及對個人的行為必須負責任,天主本身在此方面不能比我們低,因此祂一定是位格。祂必定富有理智、自由及有位 格,而且比我們無限的卓越。我們談天主時,我們果然僅能用有限的詞語,用我們的程度,也意識到我們的概念不能總是完全應用在天主身上。我們的知識不足,只 到某個程度上是真的,卻還是符合我們所想要表達的。常識告訴我們,我們必須是天主,才能完全瞭解天主。我們必須瞭解這個事實,我們不是天主,雖然我們認識 的祂,只是一小部分,而不是全部。人類理智所能理解到的天主總是獨一無二、自有永有及不可思議的奧祕。(RR.V.9) 大自然不是神聖的嗎?大自然是天主的創造物,但不是神聖的。在英文 「nature」(大自然)這個詞來自拉丁文的「nasci」就是「被生出來」的意思。在英文「nature」也有本質的意思,就是某個事物一定具有的屬 性。因此馬不是人,因為牠的本質不同。馬的本質是不能作曲。符合某個事物本質的行為都是自然的。現今我們將整個宇宙稱呼為大自然,但大自然仍然是被創造 的,我們也說:「受造物」,因此不能有神性的構成或屬性。(RR.II.8) 所以你咬定天主跟大自然不同嗎?沒錯。大自然的世界充滿矛盾,天主卻不能有矛盾。對與錯、善與惡、一切不完美、無知與知識、意識與無意識、不斷的運動及改變,這些都不能構成一位存在—— 天主。我們知曉人們渴望及追求不同的事。人們顯然彼此不一樣,因此他們不能跟一位及一致的天主是一樣的實體。若你是天主,我就不是,若我是天主,你就不 是。我們不能說所有的一切都是天主。如果這樣,整個大自然不可能是神聖的。整個創造物是神聖行為的效果(天主的行為),但效果與天主迥然不同。 (RR.II.9) 若天主無所不在,那麼大自然就跟祂分不開,是祂的一部分。天主的確無所不在。祂跟所有的創造物同時存在,但祂不能和創造物毫無二致。祂的秩序和受造物迥然不同。這概念並不難,舉個例子,思維及物質是不同存在的秩 序,但是它們都在頭腦裏同時存在。物質的腦子能夠在天秤上稱重,靈魂的思維則無法,雖然靈魂能使用腦子想出這些思維。另一個例子,電流跟銅線存在一樣的地 方,但這同時的存在不會讓銅線變成電流的一部分。天主的無所不在同樣不會讓受造物變成天主的一部分。其實天主是純粹的精神體,祂不可能有零件。受造物都有 限及不完美,天主卻是無限的。有限不可能是無限的一部分。雖然宇宙存「在」天主之內,因為天主無所不在,但天主無限地超越宇宙,祂在本質、實質、能力及完 全程度上都跟我們迥然分明,宇宙在祂內是個奇妙的真實。(RR.II.10) 作者:Leslie Rumble, M.S.C. & Charles Mortimer Carty源文:

基督宗教的唯一性

Ronald Knox有一次調侃:「比較宗教的研究是讓你比較宗教的最好辦法。」卻斯特頓表示:「是因為根據大部分的比較宗教學的『學者』,認為基督宗教與佛教相當相似,特別是佛教。」 然而每個護教的基督徒必須思考比較宗教的學術,因為現代大多數對基督宗教的異議來自這領域。異議不是說基督宗教不對,而是它並非唯一的真理。不是說 基督宗教是假的宗教,而是它僅是一個宗教。異議者說:世界是個很大的空間,「因人而異」。那麼難以忍受、視野窄小的聲稱,說基督宗教是唯一真宗教!天主的 眼光一定更豁達。 這是今日對信仰最普遍的異議,因為「今日」不敬拜天主,而敬拜平等。我們怕說一個人對,而其他人就不對,卻不怕自己有錯誤的概念。我們敬拜民主主 義,恨透天主為絕對的君王。我們把榮耀的原意:因為高於我而被尊敬,改為絕對不高於我而被接納,因為只是跟我相同。在現代社會最無法回答的侮辱是被別人稱 為「狂熱者」,特別是「宗教狂」。若你在雞尾酒會承認你打算推翻政府,你是巴解組織恐怖分子,是KGB間諜,常騷擾豪豬,咬掉蝙蝠的頭等,你會很快吸引一 羣興奮、熱愛的聽衆。但若你宣佈你信耶穌基督——永生天主之子——你會發現你忽然孤獨一人,而且氣氛變得一片死寂。 這裡是十二個最普遍的異議、精英主義的憎恨以及解答: 1. 「所有的宗教在深處都一樣」這根本不對。沒人會如此聲稱,除非他:(1)對世界上不同的宗教到底主張什麼極為無知 或(2)理性不負責任,對宗教教義很模糊、不清楚 或(3)道德上不負責任,因為對這些教導漠不關心。異議者的臆斷是世界上不同宗教的特殊教導不是重點,宗教的主要的事務不是真理,而是另外一些事情:如良 心的改變或分享及關心或文化及安慰或類似的,不是悔改而是交談。基督宗教教導許多其他宗教不教導的事,有些直接反對其他宗教所主張的。若基督宗教不對,那 麼何必做個基督徒呢? 根據天主教的標準,世界上的宗教可以依真理的多少來排列: 天主教是第一,包括東正教(除了教宗的權威) 次為基督教及其他保持基督宗教在聖經必不可少教義的「分袂弟兄」 三為傳統的猶太教,它教導朝拜同一個天主,但不是藉著基督 四為穆斯林教,有神論的最大異端 五為印度教,神祕的泛神論 六為佛教,無神的泛神論 七為現代猶太教、神體一位論派、儒教、現代主義、世俗的人文主義。它們都不是神祕性、超性的宗教,而是倫理而已 八為偶像崇拜 九為魔鬼崇拜。 把上述九者歸為一者彷彿說地球是扁平的。 2. 「但是宗教的本質還是一樣,它們都認同它們的宗教性。」宗教的本質到底是什麼?我挑戰各位怎麼下宗教的定義,下得夠寬就包括儒教、佛教及現代改革的猶太教,但下得太窄就不包括柏拉圖主義、無神論的馬克思主義以及納粹主義。 這第二個臆斷從來沒有證明過也無法證明,在於宗教的本質像最小公分母或共同點類似的。但共同點是一個很模糊、微弱的概念,不如本質。也許沒有任何共同點。從來沒人提出過證據。 3. 「但若你比較山中聖訓、佛陀的法句經、老子的道德經、儒家的論語、薄伽梵歌、撒羅滿的諺語、柏拉圖的對話,你會發現一個真正、深刻而強烈的共同點。」沒錯,可是倫理不是宗教。異議者臆斷宗教的本質是道德,然而並非如此。每個人都有倫理,但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有宗教。不信教的人會覺得被侮辱,因為你這樣會 稱他為信教的,或者不道德的,因為不信教。倫理可能是宗教的第一步,卻不是最後的。正如C.S.路易斯說:「抵達應許之地的途徑是經過西乃山。」(西乃山 指頒布十戒的地方) 4. 說到山,讓我想到我最喜歡的比喻。許多路(宗教)抵達同一個山頂(天主),也就是殊途同歸,說其他路無效性是那麼狹窄而且盲目的想法。(翻譯人員加上:這比喻有一個矛盾:譬如佛教根本不主張抵達天主,因此連基本的宗教概念也不同)異議者的非證明臆斷假定在受歡迎的山比喻中,所有的路都往 上,而不是往下,而且人造路,天主不造路。根據此比喻宗教是人尋找天主,而不是天主尋找人。C.S.路易斯說這聽起來像:「老鼠在尋求貓」。 基督宗教不是人尋找天主的系統,而是天主尋找人的故事。真的宗教不是從特別的神靈冒出來的煙霧,沖進天主的鼻孔,而比較像天父伸手拯救墮落的人。在 整部聖經中人為的宗教都失敗。人的路無法攀上山,只有天主的路下來。「從來沒有人見過天主,只有那在父懷裏的獨生者,身為天主的,衪給我們詳述了」 若是我們造路,那麼就說僅有一條有效的路這個想法的確傲慢,因為所有的人都平等,至少在人性、有限性及善惡混合方面。若是我們造路,把其中一條絕對…

比較基督宗教與佛教

偉大的德國天主教神學家、羅馬諾·瓜爾蒂尼、寫過一本精闢而且正統的默想基督生活的書——上主。書中他提到,在歷史上沒有任何人比佛陀更接近基督要轉變人性之根的聲稱(雖然以根本不同的方式)。 Huston Smith在人的宗教一書中寫道:在歷史上僅有兩個人沒被問過:「你是誰?」,而被問過:「你是誰:人還是神?」。這兩位就是耶穌與佛陀。佛陀明確地回答:我是人,而不是神;基督的回答:我是「人子」也是「天主子」。佛陀說:「不要看我,看我的達摩(教導)」;基督說:「你們都到我跟前來」。佛陀說:「你們做自己的燈」;基督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兩位的本意相反,晚期的佛教徒(淨土派)神化了佛陀。某些晚期的基督徒(亞略派、現代派)否認了基督的天主性。 佛陀與基督的聲稱其實涇渭分明,以至於我們可以懷疑佛教是否為宗教。佛教不講上帝、婆羅門,如佛教的根源——印度教。佛教亦不談阿特曼或靈魂。其實 它教導非阿特曼、非靈魂的教義,我們來自五蘊(skandha)非個人的意識,被因果必然性交織在一起,沒有任何底層的本質、自我或靈魂。 佛教不否認天主,而是對天主保持緘默。它是不可知論,而不是無神論。但是它提到靈魂。否認靈魂有實際的意義:教導我們不「執著」,不讓我們的靈魂渴 望什麼,不要愛。個人、私人、自由意志之愛(希臘文agape意思是積極、自我奉獻的愛),佛教教導非個人、普遍的同情心(karuna)。在西方我們常 常聽到同情,而不是愛(agape),因為(像陀思妥耶夫斯基說過)「行動的愛比夢中的愛更厲害、更可怕。」 雖然同情與愛(agape)引導門徒做類似的非自私的善行,但在不同的精神下。兩個論點由一個佛教聖人的故事來說明(像天主教的聖都爾·瑪丁),將 他的外衣賜給乞丐。但佛教的解釋不是:「因為我愛你」或「因為基督愛你」,而是「這是個覺悟的事。因為若你冷的話,而有兩隻手套在一隻手上,但在另外一隻 手上沒有,覺悟的事不是把一隻手套穿在赤裸的手嗎?」 佛教的重點不是接受者的福利,而是給予者的自我解放。沒有接受者,解放一樣可以完成。例如:有一個人逃避吃人的老虎。到了山崖看到唯一逃走的路是往 下去。找了一個藤蔓就往下爬。但是在山崖腳下有另外一隻吃人的老虎。後來人看到兩隻老鼠,一隻黑色、一隻白色(陰陽)在啃他所懸的藤蔓。快折斷前,他在懸 崖壁上看到了野生的草莓。摘了就吃,說:好好吃!」 沒「覺悟的人」不會知道故事的重點,或為什麼他沒以草莓轉移老虎的注意。但是「覺悟的人」會將這故事解釋如下:「老虎吃人的味道就如人吃草莓的味道 一樣。」換言之,人、老虎以及草莓都是一個自我,自我的「錯覺」就被看透了。沒有靈魂,所以沒有恐懼——不用怕死是因為沒有會死的自我。 對佛教來說利己主義導致自我的錯覺。在西方,世俗如同宗教,真正的自我是原因,利己主義是結果。愛(agape)是來自相同起因的不同結果:從自我產生利他主義,而不是從自我產生利己主義。對一個佛教徒來說,愛是不可能的事,因為沒有自我就沒有利己主義,沒有自我就不會自私,自我不是一個真正的原 因,而不可以改變其結果。相反的:自我是錯覺,也就是利己主義的結果,所以其實沒有人可以愛或恨。 這明顯的虛無主義、虛無哲學、怎麼可以讓佛教徒感覺到解放呢?答案在於佛陀自己:他的個性以及他一生的事件,特別是他的「偉大覺悟」。 如同耶穌,佛陀教導很驚人的訊息。如同耶穌,人們相信佛陀只是因為他的人格,他被視為「連指尖都是神聖的」。要是你或我講佛陀或者耶穌所說的,我們就會被譏笑。但是他們很高深而且感人,讓難以置信的變成可置信的。佛陀生命的事件很顯著,而且提供一個線索看到「那個」。然而佛陀的生命或個性不是佛教的重點。佛教可以沒有佛陀,然而基督宗教不能沒有基督。 「佛陀」不是名字——像「基督」(「默西亞」),而是他基本的稱號,意思是「已覺悟的」或「醒悟的」。佛陀聲稱我們的靈性都睡著了,一直到覺悟或醒悟。佛陀怎麼成為佛陀、怎麼醒悟的故事如下: 「悉達多·喬達摩」(釋迦牟尼),是一位國王的兒子,國王希望王子會成為印度歷史上最成功的國王,為了讓王位不可抗拒地吸引他,他被保護在充滿世俗 樂趣的王宮。但是好奇讓他偷偷溜出王宮,到外面禁止的世界。在那兒他看到四個苦惱的景象(四門之遊)。前三個景象為病人、老人與死人。這個新發現的真相: 疾病、老年及死亡困擾喬達摩,但無濟於事。接著看到第四個景象:乞討,為了得到覺悟而捨棄世界的苦行者。喬達摩決定做同樣的事。 他花很多年沉思生命最深的奧祕:為什麼人不快樂呢?為了解放他的靈魂,他多年折磨自己的身體之後感到空虛,他決定追求「中道」,既不如早年的自我縱 慾也不如晚年的自我折磨。多年後第一次吃了合適的食物,在菩提伽耶他跏趺坐於菩提聖樹下,決心不要站立直到他覺悟。他站起時宣告他是佛陀,他參透了生命極 大的奧祕。 參透必須體驗到,而不只說出來。佛教基本上是體驗而不是教導。然而佛陀用語言表達這個教導(dharma):四諦(苦集滅道)總結他所有的教導。每次他被門徒逼問四諦以外的教導,他便拒絕了。其他的都是:「問題不趨向訓誨」。 四諦中第一為生活充滿痛苦(dukkha)。這詞的意思是「非連接」或隔離——跟「罪過」很像,不過缺乏個人、理性的層面,不是破壞的關係,而是破壞的意識。內在的破碎是佛陀的「壞消息」作為他「好消息」的前驅。 四諦中第二為痛苦,痛苦的原因是私慾(tanha「抓住」)。我們受苦是因為在我們所想要的以及所擁有的之間有差距。這差距由我們的不滿、我們想得到未有的或想保留已有的,而產生的(例如:想保持生命而產生死亡的恐懼)。對佛陀而言,渴望就是惡棍,一切痛苦的原因。 這解釋了「非靈魂」的教導。渴望導致渴望者與被渴望的的錯覺,雙重的幻像。覺悟「消除」這個錯覺。「我想要那個」造成「我」不同於「那個」的錯覺。這錯覺是痛苦的原因。渴望使痛苦火上加油。 四諦中第三是不可避免的。消除原因便是消除結果,消除渴望可以消除痛苦(涅槃 nirvana)。除去燃料,火就會熄滅。 四諦中第四個告訴你怎麼消除渴望:遵循「八聖道」,在八個不同的領域上,內在外在自我削弱(例如:「正思維」、「正命」等)。 四諦的內容有佛教的特色,但形式是普遍的。各宗教、實用哲學、治療、靈性也好、身體也好,都有其四諦:症狀,診斷,預後及處方,換言之:壞結果、壞原因、好結果、好原因。 例如,馬克思主義的四諦是:階級衝突、資本主義、共產主義及革命。基督宗教的是:死亡、罪過、基督及救贖。 最關鍵的是第二個,病人知道他的症狀,但只有受過訓練的醫師才能夠診斷出隱藏在其中的疾病。一旦診斷出來了,很多疾病都有它們典型的預後以及處方,這在醫學書籍上都查得到。關於這個關鍵的議題——診斷人類的問題——基督宗教與佛教涇渭分明。當佛陀認為我們的渴望太強,基督認為太弱,祂想我們應該多愛,而不是少愛:全 心、全靈、全力、全意愛天主。佛陀以靈性的安樂死「解決」痛苦的問題:為了治癒利己主義及其帶來的痛苦,而殺病人、自我、靈魂或我——天主在人身上的肖像。 不過這兩個可能不是那麼對立的,因為佛陀所說的「渴望」是指自私的渴望。他不分非自私的愛(agape)與自私的愛(eros);他完全不知有愛(agape)。他深知並譴責想擁有比我們自身低下的渴望:如錢、性、權力;但他不知道有一種想要被高於我們自身擁有的渴望。佛陀知道有貪心,但不知有天主。的確我們西方人,因為我們的生活及經濟系統建立於貪念,而需要聽佛陀所知道的,也就是我們所忘記的。 但是佛教徒更拚命需要聽到他們所不知道的:天主及祂愛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