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復活的證據

策略:五個理論

我們相信基督的復活可以被證實,至少有相當大的確定性,如同古代歷史中任何普遍接受、有足夠文獻記載的事件一樣。為了證明此事,我們不必假定任何有 爭論的臆斷(例如:奇蹟會發生)。但是懷疑論者也不能假定任何臆斷(例如:奇蹟不發生)。我們不必假定聖經新約是無誤的、有天主的默示或是真的。我們不必 假定墳墓真是空的,或復活的顯現就如記載的真發生過。我們單單需要假定兩件沒人否認的事,它們都是確鑿、實證性的資料:我們現今有新約文本的存在與基督宗 教的存在(不一定是真理)。

問題如下:哪個理論可用來解釋第一個復活主日在耶路撒冷發生的歷史事件?

有五個可能性:基督宗教、幻覺、神話、陰謀或昏厥。

1 耶穌死了 耶穌復活了 基督宗教
2 耶穌死了 耶穌沒復活-宗徒被騙了 幻覺
3 耶穌死了 耶穌沒復活-宗徒是神話的編造者 神話
4 耶穌死了 耶穌沒復活-宗徒陰謀者 陰謀
5 耶穌沒死   昏厥

理論2跟4構成兩難:若耶穌沒復活,宗徒們教導祂復活了不是被騙(以為祂復活了),就是騙人(知道祂沒復活)。現代主義者無法逃避這兩難,一直到他們發明了中間的理論:神話。這是現代最受歡迎的選擇。

那麼(1)復活真正發生過,(2)宗徒們因幻覺被騙了,(3)宗徒們編造神話,他們自己也不相信,(4)宗徒們是涉及陰謀的騙子,藉此他們編造歷史 上最成功的謊言,或(5)耶穌只是昏厥而已,甦醒而沒復活。這五個理論在邏輯上都有可能,為此我們必須公平地調查,甚至(1)!這五個也是僅有的可能性, 除非我們包括極為怪異的可能,那些歷史學者從來沒當真,像耶穌是乘坐飛碟的火星人,或祂沒存在過,祂的故事是被某些沒有見識的漁夫編造的世界最佳奇幻小 說;或祂是文學中的人物,但所有的基督徒及他們的敵人都以為真有其人,一直到幾百年後某學者,從不知名的來源中發現問題的所在。

若我們可以反駁其他理論(2-5),我們便證實復活的真實性(1)。此證明的方式跟其他大多天主存在的證明相同。天主以及復活是不能直接觀察的,然而從直接觀察性的資料中,我們可辯證說唯一可能的、充分的資料解釋就是基督宗教的解釋。

我們先按如下的順序看四個不信者的理論:從最簡單、最不熱門的、最容易反駁的,到最受歡迎及最難反駁的:首先昏厥,其次陰謀,第三幻覺,最後神話。

昏厥理論的反駁:九個論點

九個證據反駁昏厥理論:

(1)在釘十字架的苦刑下耶穌不可能生存。羅馬人苦刑的程序非常謹慎,以消除此可能性。羅馬的法律甚至對放走死囚的兵士處以死刑,包括執行十字架苦刑的失誤;故從來沒發生過。

(2)羅馬兵士沒有像他對其他兩位犯人所做的一樣,打斷耶穌的腿(若望福音19章31-33節)表示兵士確定耶穌已經死了。打斷腿催促死亡,使得安息日內屍首不留在十字架上(31節)。

(3)目擊者若望確認他看過血和水流出耶穌被刺入的心臟(若望福音19章34-35節)。這表現耶穌的肺臟已衰萎,他已經窒息而死。任何醫學專家都可以擔保此事。

(4)整個遺體包裹在裹屍布而被埋葬(若望福音19章38-42節)。

(5)復活後的顯現說服了宗徒們,連「無信的多默」也相信耶穌光榮的復活了(若望福音20章19-29節)。從心理的角度來看宗徒們不可能因昏厥的 耶穌而改變,更有信心;昏厥的耶穌勢必需要急診。半死、行走困難、虛弱、死裡逃生的男人,絕對不會被宗徒們崇拜為神聖的上主及死亡的勝利者。

(6)在耶穌的墳墓那裏,兵士怎麼可能被昏厥的屍首控制呢?或被手無寸鐵的宗徒們?若宗徒們這樣做,他們寫福音的時候就是有意說謊,那麼就是陰謀的理論,後面我們將反駁。

(7)昏厥的屍首怎麼可能移動墳墓上的大石頭呢?除了天使以外,誰能把它滾開?沒有人能回答這個問題。羅馬人和猶太人都不會移動它,由於在墳墓門口 留下完封的石頭才對他們有好處。猶太人首先把墳墓蓋起來,若遺體「逃逸」的話,羅馬人就會被殺。猶太人當局宣傳這樣的故事:守衛睡著了,門徒們把遺體偷走 了(瑪竇福音28章11-15節),這是難以置信的。羅馬的守衛做這樣的工作是不會睡著的;若他們睡著了,他們就會失去他們的性命。若他們真的睡著了,把 巨大石頭滾動的力氣及羣衆的鼓譟,會吵醒他們。再者,我們又回到陰謀的理論,這理論帶來很多無法回答的問題(見下一段)。

(8)若耶穌從昏厥中醒來,他去哪裏了?思考這一點:要處理的是活著的身體,而不是死的。他為何消失了呢?我們完全缺乏資料,連假的、奇幻的、想像 的資料都沒有。找不到任何講耶穌被釘在十字架後的來源,無論來自朋友的、敵人的、早期或晚期的。有像他那樣過去的人一定會留下蛛絲馬跡。

(9)最簡單地說,昏厥一定會變成陰謀理論或幻覺理論,因為門徒們作證耶穌沒昏厥,而是真正地死後復活了。

這九個論點看起來我們違反了我們起初的原則:不假定福音是真的,因為我們使用了文本的資料。然而昏厥理論不挑戰此文本的真實性,而是使用它以及解釋它(昏厥,而不是復活)。所以我們也同樣引述。我們以異議者的前提來推論。

陰謀理論的反駁:七個論點

為什麼宗徒們不可能編造整個故事?

(1)布萊茲·帕斯卡提供了一個簡單且在心理學上合理的證明,為什麼不可能:

宗徒們不是被騙就是騙人。這兩種假想都很困難,因為不可能想像一個人復活了。耶穌跟他們在一起時,還可以支持他們。可是以後若祂沒顯現給他們看,誰 叫他們行動呢?說宗徒們是惡棍的臆斷是荒謬的。沿著此思路,想像他們在耶穌死了以後見面,且陰謀說出他復活了。這表示要對抗所有內在外在的攻擊。人的心傾 向於善變、妥協、賄賂。只要有一個人因上面的理由,再加上有坐牢、酷刑或死亡的壓力,而否認這故事,整個計劃就會失敗。沿此邏輯推論。(思想錄,322, 310)。

這論點的「要害」是歷史的事實,從來沒有人,弱者或強者,聖人或罪人,基督徒或異教徒,無論是在自由或壓力、賄賂和折磨之下,都沒有一個人說整個復 活的故事是假的、是謊言、刻意的騙局。連那些在拷打下屈服過、否認耶穌而崇拜凱撒的人都沒走漏風聲,從來沒表示復活只是他們的陰謀,因為沒有什麼可洩漏 的。沒有基督徒相信復活是陰謀,若是他們相信,他們就不會成為基督徒了。

(2)若他們編造了這故事,他們是歷史上最有創意、聰明、巧妙的人,遠超過莎士比亞、但丁或托爾金。村夫漁父的「信口開河」絕對不會那麼縝密、有說服力、能改變人的生命,而且歷久不衰。

(3)門徒們的個性強烈地反駁這陰謀的論點,在他們中沒什麼異議者。他們是單純、老實、普通的農夫,而不是狡猾、陰險的撒謊者。他們連律師都不是! 他們的言行證明他們的誠懇。他們宣講復活的基督,他們也活出復活基督的生命。他們甘願為了這「陰謀」犧牲自己的性命。沒有什麼比殉道還能證明一個人的誠 懇。他們生命的改變,從恐懼到信德,從失望到信心,從混亂到確定,從想逃走的怯懦到堅強的魄力,在迫害及威脅下,不但證明了他們的真誠,而且為使他們剛強 的力量做見證。一個謊言能夠帶來這樣大的轉變嗎?真理與良善那麼敵對,以至於歷史上最良善的——聖性——來自最大的謊言嗎?

用你的想像力及透視感。想像十二個貧窮、恐懼、愚蠢(參見福音!)的農夫以謊言改變整個頑強的羅馬世界。而且不是容易接受、吸引人的謊言。聖多瑪 斯·阿奎那說:「在迫害的暴政下,數不清的羣衆,市井小民及學問豐富的,奔向基督的信仰。在這個信仰中有超過任何理性的真理,肉體的樂趣被抑制,說世俗的 事要鄙棄。凡人的心智能認同這思想是莫大的奇蹟……世界歸向基督宗教奇妙的轉變就是最明顯的見證……若是這些單純、謙虛的人能帶領人相信如此高尚的真理, 完成如此艱難的使命以及有如此高的希望,這比世界上所有的異象更奇妙。(《駁異大全》,I,6)

(4)沒有任何可能的動機編造這謊言。謊言總是因自私的利益而說的。「陰謀者」從這個「謊言」得到的利益是什麼?他們被憎恨、譏笑、迫害、逐出(猶太)教會、折磨、流放、釘十字架、煮死、烤死、斬首、剖腹、餵獅子——難以列為利益!

(5)若復活是個謊言,猶太人會拿出遺體,而藉此將這可怕的迷信連根拔起。他們必需要做的僅是去墳墓把遺體拿出來。

羅馬的兵士及他們的領導人會支持他們,而不會支持基督徒。要是猶太人不能拿取遺體因為門徒把它偷走了,門徒會怎麼做?反駁昏厥理論的論點還有:手無寸鐵的農夫不可能控制羅馬兵士,或者兵士睡覺時宗徒不能滾動大石頭。

(6)門徒們在耶路撒冷不可能公開的撒謊——在同樣的時間及地方,再加上許多目擊者——而安然無恙。威廉·蓮恩·克雷格(William Lane Craig)說:「福音寫的時間及地方與它們所記載的事件那麼接近,就難以編造這些事件……門徒們在耶路撒冷、在他們敵人面前、在耶穌釘十字架後短短幾個 星期,能夠宣傳復活,表示他們所宣傳的是真的,因為在這樣的情況下,要是沒發生的話,他們就絕對不能宣傳復活(而且相信)。(《瞭解復活的事實》六章 Knowing the Truth About the Resurrection)。

(7)若都是陰謀,那麼一定會被宗徒的敵人揭發,因為他們有意而且有能力揭穿任何騙局。普遍的經驗顯示類似的詭計勢必被揭發(克雷格,同上)。

綜上所述,若復活是一個捏造、陰謀的謊言,便違反所有歷史及心理學上的說謊原則。

那麼這樣的陰謀跟復活一樣非科學性、非重複性、唯一性、不可證明性。但是跟復活不一樣,因為違反我們所知道的(見上述的理論)。

(新約的文本很真實,不隱藏基督最高位的宗徒們的軟弱、賄賂、權力慾望、不信、出賣、鳥獸散等。復活第一個見證人是女人,在當地的社會是不可思議的事!這些都不像一個編造的故事)

幻覺理論的反駁:十三個論點

若你看到一個死人走路、說話,你不會覺得好像是你的幻覺,而不是真的嗎?為什麼關於基督的復活不這樣想呢?

(1)見證人太多。幻覺是私人、個人、主觀的現象。基督顯現給德蓮,多默不在時顯現給宗徒、宗徒及多默、兩個往厄瑪烏村莊去的門徒、海灘的漁夫、雅 各伯(耶穌的「兄弟」或堂弟),甚至於同時顯現給五百個人看(格林多前書15章3-8節)。三個見證人就足夠做心理學的三角法。五百多個人已經比你想要的 還要公開。保路在此章節(6節)說大部分的見證人還活著,藉此鼓勵讀者通過詢問親眼的見證人,而檢驗故事的真實性;若復活不是真的,那麼他絕對不能這樣 說,因為他敵人的人數、資源及能力太多了。

(2)見證人是有資格的人。他們是單純、老實、有道德的人,他們有第一手的經驗。

(3)五百個人同時在同一個地方看到基督,這比五百個個人、在不同的時間、不同地方的幻覺還有震撼力。五百個、個別的貓王幻象可以摒除,但若在緬因 州五百個沒有見識的漁夫都在同一個城市看到、摸到並跟他談話,這又是另一回事。(根據報導只有一個我們知道的死人——瑪麗亞、耶穌的母親——同時顯現給成 千上萬有資格且多疑的見證人看「在法蒂瑪,1917年10月13日,給7萬人」。而且這不宣稱身體的復活,而是一個顯現。)

(4)幻覺平常只維持幾秒鐘或幾分鐘,很少幾個鐘頭,但這一個維持了四十天。(宗徒大事錄1:3)。

(5)幻覺平常只發生一次,除非是精神病;但這一位回來了好幾次,而且是給普通的人看(若望福音20:19 – 21:14;宗徒大事錄1:3)。

(6)幻覺來自內在,從我們所知道的,至少在潛意識;但這一位述說而且行了驚人及意想不到的事(宗徒大事錄1:4,9)活靈活現,不像一個夢。

(7)不但宗徒們不期待這幻覺,而且他們起初也不相信——伯鐸、婦女、多默、十一個門徒皆不相信。他們以為是鬼,耶穌必須在他們面前吃點東西才能證明祂不是鬼。(路加福音24:36-43)。

(8)幻覺不吃飯。復活的基督至少吃過兩次(路加福音24:42-43;若望21:1-14)。

(9)門徒們觸摸過祂(瑪竇福音28:9;路加福音24:39;若望福音20:27)。

(10)他們也跟祂說話,祂回答。虛構的事物不跟你談深奧、長時間的話題,除非一個人罹患了讓他脫離現實的精神疾病。但這「幻覺」至少同時跟十一人談過話,而且談了四十天(宗徒大事錄1:3)。

(11)若耶穌的遺體還在墳墓裏,宗徒們不能相信這「幻覺」。這是一個簡單、有說服力的論點;因為如果是個幻覺,遺體在哪裏呢?他們會檢查,若還在墳墓裏,他們就不會相信。

(12)若宗徒們有幻覺,然後宣傳他們幻覺的故事,猶太人會拿出遺體來阻止他們。若他們把遺體偷走,我們又回到陰謀的理論及其問題。

(13)幻覺可以解釋復活後的現象,而不能解釋空的墳墓、滾開的石頭或無法拿出遺體的情況。除了真正的復活以外,沒有理論可以解釋所有的資料。 C·S·路易斯說:「任何幻覺理論顛覆這事實(若這是發明[而不是事實],那麼就是最怪異的發明):在三個個別的場合,這幻覺並沒有立即被認出來是耶穌 (路加福音24:13-31;若望福音20:15;21:4)。即使天主為了教導那些早就接受的、且不需要證明的真理,顯然有別的更容易懂的教法。以此方 式讓門徒們迷糊,而派遣一個神聖的幻覺,我們不應該希望,祂至少會把那個面孔製造得像一點嗎?那位造所有面孔的天主,難道是無法造那個人(祂自己)樣子的 笨拙者嗎?」(《神蹟》十六章 Miracles)。

一些反駁幻覺論點追溯到教父(基督宗教早期的神學家)。最多人提到公元十八世紀的護教者,特別是威廉·帕利(William Paley)。不信者怎麼回答?現今很少人會應對這些論點,偶爾會有人重新整修這三個論點:昏厥、陰謀及幻覺(例如Schonfield陰謀故事:《逾越 節的陰謀》The Passover Plot)。但是今日的反擊常沿著如下形式:

1. 一些人反對復活只因為是神蹟,所以把問題推回神蹟是否有可能發生。如休謨(Hume)所說:任何其他的解釋都比神蹟更有可能。見<反駁神蹟不可能發生>在《基督宗教護教手冊》五章 Handbook of Christian Apologetics。

2. 第二種反擊,也是最熱門的,是逃避傳統的兩難:騙人(陰謀者)或被騙(幻覺者),藉由把福音解釋為神話,在字面上不是對的,也不是錯的,但在靈性上或象徵上是對的。這是在西方各地神學系、學院、大學及修院很普遍的自由派神學典型思考模式。

神話理論的反駁:六個論點

(1)福音的類型跟神話的類型明顯不同,大相徑庭。任何精通於神話的文學學者可以證明此事。福音沒有任何言過其實、華麗,幼稚誇張的事件,沒什麼是任意武斷的。所有的事都能配合,一切都有意義,其主人的手在動工。

其心理學方面的深度最高,在神話則最低。在神話中如此壯觀的外在事件在發生,以至於再多一點的內在深度會讓人分心。所以平凡的人,像愛麗絲,才是超 乎尋常漫遊奇境的主角。在福音裏所有的人——特別是耶穌本身——那些人物的角色深度及發展很出色。再加上用字精簡,神話是冗長的,福音卻是簡潔的。

福音裏的描述有親眼見證人的特色,譬如當耶穌被問道是否要砸死犯姦淫的婦人時,祂用指頭在地上畫字(若望福音8:6)。沒人知道為什麼這個要記載, 也沒有任何結果;唯一的解釋為福音的作者親眼所見。若這個細節以及其他相似的內容都是杜撰的,那麼一世紀的稅吏(瑪竇)、「年輕的男士」(馬爾谷)、醫生 (路加)及漁夫(若望)每一位都單獨發明嶄新現實奇幻的類型;二十世紀時重新發明的類型,他們在一千九百年前已經發明了。

文體的論點由C·S·路易斯詳細地闡述,在<現代神學及聖經批評> Modern Theology and Biblical Criticism (在《基督徒的沉思》Christian Reflections以及《蕨類植物種子與大象》Fern-Seed and Elephants)我們推薦讀者參考,因為這是我們所看過最全面反駁祛除神話傳說因素的著作。

讓我們說得更明確一點,我們要比較福音及兩本特定、接近福音時代的神話著作,以分辨文體的差異。第一本叫做伯鐸福音,約公元125年的僞造品。最近 媒體新寵John Dominic Crossan(耶穌修院的教派)堅稱這本著作比福音還早期。 威廉·蓮恩·克雷格(William Lane Craig)說:「在這個敘述裏,墳墓不但被羅馬的兵士包圍,而且有猶太人的法利賽人、長老以及廣大從鄰近鄉村聚集的羣衆來看耶穌的復活。突然在夜裏,天 空發出巨響,兩個人從天降下到墳墓前。墳墓上的石頭自己滾開,他們就進去。三個人從墳墓裏走出來,兩個撐著那第三個人。兩個人的頭伸到雲端,第三個人的頭 伸得更高,超過雲端。然後有十字架從墳墓出來,又有聲音從天上問:「你有沒有給沉睡的人講道?」,十字架答覆:「有」。(《護教學》 Apologetics, 189頁)。

這裡有第二個比較,Richard Purtill:

「為了瞭解現實的奇幻是什麼,可能值得稍微看一下離福音最近的類似著作。這是公元250年由Flavius Philostratus寫的Appollonius的Tyana的故事……有些證據證明這位新畢達哥拉斯賢者Apollonius真有其人,所以很多人 以為Philostratus的著作跟福音是相同的:虛構的敘事描述一個真實賢者老師的生命故事,加上神蹟以使主角變得更有威信。這著作提供一個相當好的 角度來看真正的虛構傳記看起來怎樣,而且其時間及地點離福音撰寫時不遠。

首先我們發現有童話般的氣氛,有一個可愛的吸血鬼故事,這故事啓發了Keats撰寫的短詩Lamia之靈感。此外有動物故事,譬如印度的大蛇,大得能夠拉動並吃掉一頭象。賢者漫遊各國,他所到之處,便會被國王招待,跟國王交談許久,訪問後被贈與駱駝及寶石。

典型治癒的例子以下:「經過七次流產的婦女被其丈夫用祈禱治癒,賢者告訴丈夫,當他妻子生產時,在他的外衣下帶一隻活兔子,到老婆正在生產的地方,圍著她走一圈,以後立即放走兔子;若兔子不馬上放走,妻子就會失去她的子宮及孩子。」[Bk3,部分39]

重點是,若一個人的想像力釋放,就有類似的效果;一旦越過事實的界限,我們就會流浪到童話故事裡面,而且是很美的童話,供人娛樂消遣。但福音在第一 世紀巴勒斯坦根深蒂固,細節不是如詩如畫的發明,但真實的細節僅有親眼的見證人或者精通現實主義的小說家才可以寫出。(《思考宗教》Thinking About Religion, 75-76頁)

(2)第二個問題是,時間不足以發展出一個神話。起初除去神話成份的推廣者將他們的理論建於「福音是第二世紀後期之著作」的想法之下。但必須經過幾 個世代,才可能加入神話的成份,否則當時的見證人便會反對新神話的版本。我們知道有別的宗教創辦人例如佛陀、老子及穆罕默德,都是好幾個世代過後,才有神 話與傳說在他們周圍傳出來。

福音完成的日期因手稿資料的出土而推到早期。僅有抽象的假設將它們推到後期。今日幾乎沒有任何學者跟Bultman有一樣的陳述:福音必定是神話,因為沒有任何第一世紀的文本證據證明,基督宗教是以神性、復活的基督而開始,而不是人性、死的基督而開始。

有些學者今日仍持續辯論第一世紀的福音書寫日期,特別是若望福音。但沒有人爭論聖保祿的書信還是在基督見證人的時代撰寫的。所以讓我們從保祿書信來 推論。這些書信或有神話,或沒有。如果有,缺乏幾個世代能夠產生普遍相信的神話,甚至連一個世代也沒有。若這些書信不是神話,那麼福音也不是,因為保祿認 同福音的主張。

Julius Muller這樣闡述反神話的論點:

一個人如何能想像一系列的神話可以產生在歷史時代,受到普遍的尊重,以及代替歷史記憶,真實的耶穌人格……若見證人還在身旁,他們就可能被詢問記載 奇蹟的真實性。於是,傳說的奇幻不偏好昭然清晰的現代,而是偏愛神奇、古代晦澀的幽暗,傾向於尋找遙遠的時間和空間,這樣的距離才能容納其膽大、罕見及奇 妙創造到一個遙遠及未知的境界。(《神話理論應用於福音歷史之考察及反駁》The Theory of Myths in Its Application to the Gospel History Examined and Confuted [London, 1844], 26頁)

十九世紀的Muller挑戰同時代的人,拿出一個歷史上的例子,是否有一個傳說或神話在一個歷史上的人物周圍產生,而且在這人物過世三十年內,普遍受人相信。從來沒有人能回答。

(3)神話理論有兩個層面。第一為歷史性的耶穌,不是神,也不主張是神,沒行過任何神蹟,沒有從死之中復活。第二為神話層面,也就是我們現有的福 音,主張耶穌是神,行了神蹟,從死之中復活。問題在於,要證明第一個層面的存在,連微不足道的證據都沒有。兩層的蛋糕理論的第一層面完全經不起考驗,根本 是謠言空話。

聖奧斯定用他特殊的簡明、有說服力的筆調 反駁兩層理論:

Elpidius的演說,當他跟摩尼教徒面對面爭論時,對還在迦太基的我已經開始有影響。他從聖經裏拿出的論點讓人難以回答。他們[摩尼教徒認為自 己是真正的基督徒]的答案聽起來很薄弱,其實他們不喜歡公開地答覆,只在私下陳述新約的聖經被某些人僞造……但是他們沒試圖提出非僞造的手稿。(《懺悔 錄》V,11)

注意最後的句子很諷刺,至今仍適用。克雷格綜合這些證據(即證據的缺乏):

「福音是神蹟的故事,我們沒有任何跟福音不同的故事傳給我們……巴爾納及克萊孟的書信提到耶穌的神蹟與復活。玻里加提及耶穌的復活,依勒內說他親耳 聽到玻里加講述耶穌所行的神蹟,依納爵•安提約基講耶穌的復活。誇德拉圖斯報告被耶穌治癒的人還活著。殉道者猶思定提到耶穌的神蹟。沒有任何非神蹟故事的 痕跡。若主張原來的故事遺失了,並且被另外一個故事取代了,這都超過任何我們所知曉的訛誤或口傳,更別說書寫傳承的經驗。這些資料顯示福音的故事跟基督徒 起初擁有的實質上一樣……這意味著耶穌的復活總是故事的一部分。」(《護教學》六章 Apologetics)

(4)一個罕見的細節,明顯地將福音從神話中分離:復活的第一批見證人是女人。在第一世紀的猶太教,女人的社會地位很低,在法律上沒有見證的權利。 若空的墳墓是個發明出來的神話,發現的人一定不會是婦女,由於她們的見證被認為無價值。反而若作者直接報告所見的,他們就必須訴諸真實,無論在法律上或社 會上多麼不便。

(5)新約不可能是與神話混合的或事實被誤解為神話,因為新約本身把這兩種加以區分,並且反駁神話的解釋(伯鐸後書1:16)。因為它清楚地說這不 是神話,若是神話,那麼就是故意的謊言,而不是神話。兩難還是存在。不是事實就是謊言,不是故意的(陰謀)就是無意的(幻覺),在兩難中無法逃避。一旦孩 子問是否聖誕老人真有其人,你的「是」就變成謊言,而不是神話(倘若他字面上不存在)。一旦新約區分神話與事實,倘若復活不是真的,就變成謊言。

(6)克雷格強而有力、言簡意賅地綜合傳統的文本論點,我們引述他的文字如下;下列的論點(重新排列並從《瞭解復活的事實》Knowing the Truth About the Resurrection一書的提綱)證明兩件事:首先,福音是門徒們,而不是後期的神話編造者寫的;第二為我們今日有的福音跟原本的實質上一樣。

「(A)證明福音是見證人寫的:

一、內在證據,從福音文本

1. 福音的文風純樸及生動,我們可從其傳統認可的作者期待類似的文風。

2. 既然路加福音在宗徒大事錄前寫成,而且宗徒大事錄在保祿逝世前寫成,那麼路加完成的日期很早,反映其真實性。

3. 福音對公元70年耶路撒冷的毀滅前有詳細的記載。福音充滿專有名詞、日期、文化細節、歷史事件、風俗習慣以及當時的意見。

4. 耶穌預言耶路撒冷的毀滅,這必須在事件發生之前寫成,否則教會會從預言中抽離世界末日的成分,因為這讓預言顯得跟世界末日有關。因為世界末日不是跟耶路撒冷的毀滅一同發生,毀滅的預言若寫在其發生前,就不會跟世界末日有那麼密切的關係。所以福音在公元70前寫完。

5. 耶穌的人性軟弱及門徒所犯的錯也表明福音的準確。

6. 再加上,僞造者不可能編造那麼一致的敘述,這在福音中找得到。福音不壓制明顯的差異,這證明它們的獨創性(見證人寫的)。福音沒有統一的傾向,而統一的態度在僞造的文字上可以預期。

7. 福音不包含錯置年代的訊息,作者顯然是第一世紀的猶太人,而且見證人。

我們可以作此結論,除了福音中包括超自然的事件之外,沒有任何理由懷疑福音來自正統承認的作者,正如我們不懷疑Philo或Josephus的著作是原創的。

二、外在證據:

1. 門徒們既然致力於教導以及輔導遙遠的信徒,他們必須留下某些著作;若那不是福音及書信,會是什麼?最後,宗徒們必定整理出正確的耶穌故事敘述,以便排除任何虛假的企圖,而道地的福音則可以保留。

2. 當這些著作在撰寫時,有許多還活著的見證人,他們可以作證是否著作來自聲稱的作者。

3. 非聖經的證明立場一致地將福音歸於正統承認的作者:巴爾納書信、克萊孟書信、赫爾馬斯牧人書、德敖斐羅、希坡呂托斯、奧力振、誇德拉圖斯、伊雷內、梅利 通、坡利卡普斯、尤斯廷努斯、狄奧尼修斯、德爾圖良、西彼連、塔提安、卡尤斯、亞大納修、濟利祿、直到公元315年的歐西比烏斯,甚至於基督宗教的對手: 克耳蘇斯、波斐利烏斯以及朱利安皇帝均承認此事。

4. 在頭三個世紀,除了一個例外,沒有作者引述任何偽經福音,事實上沒有任何第一世紀偽經福音存在的證據,反而在第一世紀有四部福音及宗徒大事錄寫成。

(B)證明現有的福音跟原本的福音一樣:

1. 因為教導及個人靈修上的需要,這些著作必須重抄很多次,這增加保留原稿的機會

2. 事實上,沒有任何古代的著作,像福音一樣有那麼多副本與譯本,而且在內容上維持一致。

3. 文本沒有被異端的加油添醋所污染。手抄本大量擴散在廣大的地區證明文本傳過來只有些微的差異。即便有差異也相當微小,且是無意錯誤的結果。

4. 在教父(早期基督宗教的神學家)書籍中引述的新約都吻合。

5. 福音不可能有訛誤,因為所有正統的基督徒都會強烈抗議。

6. 沒有一個人能篡改所有手稿。

7. 沒有任何時間點福音能夠被篡改,因為教父引述新約,引述得頻繁且連續緊密。有外在證據以前,文本不可能被篡改,由於宗徒們還活著,他們會否認這樣的篡改。

8. 福音的文本比其他古代著作正確的多。否認福音的真實性會帶來整個考據學原則的顛覆,那麼必須推翻所有古代書籍,因為其文本真實性比福音更不確定。

Richard Purtill綜合文本的論點如下:

「許多歷史上確定的事件(1)比聖經的事件更少文獻的證據;(2)歷史學家瞭解世俗歷史所依靠的文獻,它們寫成的年代和真實事件的差距比聖經書寫與 其描述的事件久得多;(3)再加上我們擁有聖經敘述的手抄本比世俗歷史的資料更多;(4)我們擁有的手稿,比世俗歷史證據的手稿還早期。若聖經的事件不包 括神蹟的敘述,聖經的歷史大概會比其他歷史(譬如古希臘、古羅馬)更多被承認與證明。」(《思考宗教》Thinking About Religion, 84-85頁)

結論:解答更多的異議

沒有一個反對真正復活的理論能夠解釋:福音的存在,基督宗教信仰的來源,基督的敵人無法拿出遺體,空的墳墓,滾開的石頭,或復活後顯現的記述。昏厥、陰謀、幻覺、神話都被視為真正復活的代替品,但每一個都被反駁了。

我們仍能夠提供還拒絕相信的人什麼理由呢?這裡,常常有一般性而非特殊性的原因,譬如:

第一:歷史學不是精確的科學,它不像數學般百分之百確定。
解答:沒錯,但是為什麼你現在才注意到,而不是當講到凱撒、路德或喬治·華盛頓時而注意呢?歷史不是精確的,但是充分的。沒有人懷疑凱撒過了盧比肯河,為什麼懷疑耶穌的復活呢?後者的證據比前者更充分。

第二:你不能相信文獻,一張紙什麼都不證明。任何事都可以被僞造。
解答:錯了,不相信文獻就如不相信望遠鏡。大部分我們相信的,靠文獻的證據就夠了,為什麼突然信心不足?

第三:因為復活是神蹟,是概念的內容,而不是文獻的證據,讓人難以置信。
解答:現在終於有直接的異議,不是證據而是神蹟的問題。這是一個哲學的問題,而不是科學、歷史學或考據學的問題。(見《基督宗教護教手冊》五章 Handbook of Christian Apologetics)。

第四:不但是一般超自然現象有問題,而且是這特別的神蹟更有爭議。一個遺體的復活是粗魯、粗野、低俗、字面和物質的。宗教應該更多靈性、內在和倫理上的。
解答:若宗教是我們發明的,我們可以隨意變成我們喜歡的樣子。若是天主所發明的,我們就必須根據發現而接受,正如對這宇宙的認識一樣,而不是我們所想要 的。死亡是粗魯、粗野、低俗、字面和物質的,復活遇到這樣情況的死亡,而且戰勝它,而不是簡單散播些無害、虛無縹緲、抽象靈性的概念。復活就如天主所造的 那麼粗魯,祂也創造了污泥、蟲以及腳趾甲。

第五:但是字面上的復活解釋忽略象徵性、靈性、神話性、有深奧意義的解釋,這解釋被別的宗教深入討論。基督徒怎麼那麼狹隘及排他呢?為什麼在復活的概念中看不出深刻的象徵?
解答:基督徒能夠看出這象徵,這不是非此即彼。基督宗教不否認神話,反而以具體實現而確認它們。基督宗教是「神話變成事實」,我們用C·S·路易斯寫的、 跟我們主題有密切關係的文章(在《被告席上的上帝》God in the Dock一書中)。為什麼比較喜歡一層,而不是兩層的蛋糕?為什麼不是拒絕字面上、歷史性的復活,就是拒絕神話、象徵的復活呢?基本教義派拒絕神話、象徵 的因素因為看到現代派的人藉此排除字面上、歷史性的因素。為什麼現代派的人會這樣做呢?若現代派的人追隨多元且有分量的證據,會有什麼命運等著他?從我們 綜合的資料,可以得出什麼結論呢?

答案並不模糊:傳統的基督宗教等待他們,完全因為敬拜基督,祂是天主,服從主基督,依靠救主基督,謙卑認罪以及虔誠活出基督的捨己的生命,捨棄世 界,履行正義、聖性、純潔的思想言行。對一個心胸開闊的異議者,歷史性的證明足夠強大、使人信服。跟任何歷史事件比起來,復活具有突顯的證據。不相信的 話,就必須在歷史上任何其他的研究刻意開創先例。為什麼會有人這樣做?

問一問你自己,若你敢問,而且回答之前誠實地觀照你的心靈。

作者:Dr. Peter Kreeft
原文:http://www.peterkreeft.com/topics-more/resurrection-evidence.htm
書籍:Handbook of Christian Apologetics by Peter Kreeft and Fr. Ronald Tacelli, SJ (Intervarsity Press, 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