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天主教與其他信仰相比

天主教的聖人像與民間信仰神像差別

某些人接觸天主教或進入天主教的教堂,會感到驚訝。他們以為所有的基督徒都沒有任何雕像,為何天主教的基督徒有?那不是偶像崇拜嗎?這跟道教或民間信仰哪裡不一樣?很多基督教的朋友們也會很困惑,這不是聖經禁止的嗎? 對聖人的敬禮 我們要先解釋誰是聖人。天主教對聖人的觀點不同於民間信仰。聖人是受造物,就如我們一樣,他們是天主的朋友。沒有造物主,他們什麼都不算,也不存在。他們的重要性僅在於他們可以幫助我們抵達天主,反映祂的光榮,因為他們是祂的僕人。他們可以以祈禱幫助我們,以及做我們生活的榜樣,如何愛天主及跟隨耶穌基督。 天主教會很清楚地區分朝拜(或敬拜)及敬禮(尊敬)。朝拜的對象只是天主,因為只有祂是我們的造物主,我們所擁有的一切都是因為祂賜給我們。敬禮(尊敬)的對象是受造物。敬禮是次要的,但也是需要,甚至天主命令的:「孝敬你的父親和母親──這是附有恩許的第一條誡命──為使你得到幸福,並在地上延年益壽。」(厄弗所書 6:2-3)。瑪利亞,耶穌的母親充滿聖神時預言:「今後萬世萬代都要稱我有福」(路加福音1:48)。在聖經裡有很多章節告訴我們尊敬一些人,或讚美別人,請參考文章後的附錄。 耶穌給忠實的人榮譽的位置。當我們讚美(並非朝拜)聖人,我們讚美天主本人,因為是祂的仁慈和恩寵帶領他們走向這光榮的終結。就如當有人誇讚你的畫像,你會感到愉快,天使及聖人是天主美麗的畫像,祂恩寵的結果。托彼特讚美天主之後,加上去:「眾聖天使也是可頌的!」(多俾亞傳11:14),因此這兩個並非衝突,而可以相輔相成。 在聖經裡我們有其他的章節在顯示人們尊敬和敬禮天使的舉動(若蘇厄5:14,達尼爾8:17,多俾亞傳12:16)。瑪竇福音18:10提到,天使在天堂一直見天主的面。我們敬禮天使因為他們有很高的尊嚴,他們完全生活在天主內,為了祂而活。 聖經也教導我們,我們以自己的生活,可以變成別的信徒的榜樣(得撒洛尼人前書1:5-8),聖經激勵我們紀念我們的領袖及效法他們的信德與生活(希伯來書13:7)。這也是聖人們所扮演的角色。 向聖人祈禱 最大的誤解在於,有人以為祈禱等於朝拜,所以我向這聖人祈禱等於朝拜他。但這是很大的誤解。祈禱不一定是朝拜,可以區分。朝拜在於想要把屬於造物主天主的榮耀歸給祂(給祂至高的榮耀)。向聖人祈禱意味著請他的代禱,並讚美天主在他/她身上所賜下的祝福。 在舊約時代,最多看到的是向天使請求(民長紀13:11-12),沒有對聖人的敬禮,因為那時只有天使在天堂。猶太人的宗教性藝術品都是天使的畫像或雕像。一些歷史研究也指出,猶太人向天使祈禱。 這符合救恩史,因為在耶穌基督死亡及復活之前,沒有人在天堂,所有的義人都等待耶穌所帶來的救贖。耶穌的死亡後,瑪竇福音27:52記載:「墳墓自開,許多長眠的聖者的身體復活了。」那些等待耶穌的救贖就可以進入天堂。既然是如此,新約的人就可以妥當地敬禮聖人,因為他們已經抵達天堂,很靠近天主並更能為我們代禱。 就如我們能請求某個人為我們祈禱(代禱),我們可以請求聖人為我們祈禱,因為感謝主耶穌,死亡並非阻礙,不能讓我們與基督的愛相隔絕(羅馬書8:35-39)。耶穌戰勝了死亡,因此所有生活在祂內的是一體(無論在世或在天堂)。聖保祿鼓勵我們:「請求你們,以你們為我在天主前的祈禱,與我一起奮鬥」(羅馬書15:30)。 聖人聽到我們嗎? 聖人們知道我們的祈禱。路加福音9:31耶穌顯聖容時,提示梅瑟和厄里亞知道世上的事;路加福音16:19-30富家人為他的兄弟代禱;瑪加伯下15:12-14先知耶肋米亞為猶太人祈禱;撒慕爾紀上28:19也意味著過世的先知撒慕爾知道所發生的事,也知道未來。希伯來書的作者寫:「我們既有如此眾多如雲的證人,圍繞着我們」(12:1)。天使及聖人們把世人的祈禱呈現給天主,多俾亞傳12:12天使將托彼特和撒辣的祈禱呈獻給天主。匝加利亞1:12天使為耶路撒冷祈禱。默示錄給我們更活生生的描述:「又來了另一位天使,持着金香爐,站在祭壇旁;給了他許多乳香,為同眾聖徒的祈禱,一起獻在寶座前的金壇上。乳香的煙與聖徒的祈禱,遂由那位天使的手中,升到天主面前。」(默示錄8:3-4,類似的在5:8)當達味王在聖詠148篇說:「祂的諸位天使,請讚美他,祂的一切軍旅,請讚美他!」達味也不是白白說那話。 「在天主與人之間的中保也只有一個,就是降生成人的基督耶穌」(弟茂德前書2:5)這句話並不否認聖人們的轉求,就如我請你為我祈禱不違背以上的話,因為最後,一切都是經過主基督。主耶穌喜歡分享祂的聖德及很多其他的屬性和角色,舉例:審判,耶穌才是最高的審判者,但這跟祂分享祂的審判權毫無衝突(參瑪竇福音19:28,路加福音22:30)。有很多章節在描述天主才是聖的(默示錄15:4),但同時我們看到聖保祿叫基督徒「聖者」(宗徒大事錄9:13,26:10;羅馬書1:7,12:13,格林多後書1:1,13:13)。難道這些都是反對或抵觸天主的神聖嗎?不是,這些都只是在表示,那些靠近天主的人,自然而然分享祂的神聖性。代禱也是如此,越靠近越能轉禱(代禱),因為人被召叫參與耶穌基督的角色。 雕像/畫像 「不可為你製造任何彷彿天上、或地上、或地下水中之物的雕像。不可叩拜這些像,也不可敬奉,因為我,上主,你的天主是忌邪的天主;凡惱恨我的,我要追討他們的罪,從父親直到兒子,甚至三代四代的子孫。」(出谷紀20:4-5)。我們先排除對以上章節的最極端解釋:任何畫面都是禁止的,無論是畫像、照片、影片等。主張這解釋的人應該要做到底:消滅所有的照片。甚至於某些文字,如漢字,也包含一些畫像(如:「馬」或「龜」是象形圖)。是不是人們不應該學這種語言,或聖經不應該翻成漢字,這「偶像般」的文字?當然不是。 在舊約時代(耶穌來之前),猶太人使用雕像有限,因為以色列人民的信仰還在形成中,不想要混雜其他的外邦因素,同時因為周遭的環境,偶像崇拜的誘惑很大。那時天主正在塑造其子民的一神論信仰。天主正在教導祂的子民天主超越性(祂超過時間和空間),祂並不只是一條河流的神或一個家族的神,甚至也不只是聖殿的神而已,祂超越萬物,是宇宙的主宰,祂是純粹精神體,因此無法有恰當的畫像來描繪祂。連祂所啟示的名字都很特別,雅威「我是自有者。」(出谷紀3:14)。 但這不代表一神論的猶太人完全沒有任何的畫像或雕像。某些基督教的朋友可能會很驚訝,猶太人的聖殿看起來這樣: 天主命令梅瑟製作兩尊革魯賓(天使雕像),並把它們放在約櫃上方(出谷紀25:18ff),這是猶太教最神聖的地方。這是在至聖所隱藏的事物。只有大司祭一年一次才能進入至聖所。 天主的聖殿有很多畫像及一些雕像。編年紀上6-7章,天主聖殿的畫像也是允許的(厄則克耳41:18-20)。猶太人的家族有他們的旗子和標誌(戶籍紀2:2)。列王紀上10:19提到獅子金像,是撒羅滿王寶座前的雕像。因此很清楚,雕像本身不是禁止的,而是敬拜雕像才是禁止的。 曠野裡漂泊的希伯來人也有另外一個故事。當他們反抗天主,天主允許毒蛇咬他們,接著梅瑟按照天主的吩咐製作銅蛇像。「梅瑟遂做了一條銅蛇,懸在木竿上;那被蛇咬了的人,一瞻仰銅蛇,就保存了生命。」(戶籍紀21:9)天主不是自我矛盾,祂不能命令我們做內在倫理惡,因此製作雕像是允許的。 舊約時代,天主禁止祂的畫像,「你們應極其謹慎:因為上主你們的天主,在曷勒布由火中對你們說話的那天,你們既然沒有見到什麼形狀,那麼,你們切不要墮落,為自己製造任何形狀的神像…」(申命紀4:15-16)。但天主在基督內降生成人(取了可見的形象)。天主在基督內給我們祂完美的像:「他是不可見的天主的肖像」(哥羅森1:15)。因此我們可以推論,嚴格禁令製作雕像或畫像(就如很多舊約的禮儀規定)結束了。當然,仍然不能製作雕像為了朝拜它們,因為這是道德的法律,對基督徒一樣有約束力。只是我們不需要遵守舊約的禮儀或潔食法。 天主教徒(和正教徒orthodox)區分敬禮(以受造物為對象)及朝拜(僅以天主為對象)。當我們使用畫像或雕像做一些敬禮,我們不是敬禮那塊畫布或那塊木頭,而是它們所象徵的——也就是聖人或天使。公元787年的第七屆大公會議(第二次尼西亞會議)在第七場會議宣布:「就如神聖及帶來生命的十字聖架到處設立為標記,其他聖像:耶穌基督,童貞瑪利亞,聖天使以及其他聖人及虔誠的人,也該使用在神聖的器皿上、掛毯、服裝,也能展示在教堂的牆壁上,在家裡,及所有明顯的地方,在路邊及任何地方,為了給大家敬禮它們。因為越默觀它們,越驅動我們對原型(聖人)的熱烈記憶。因此,對它們有合理的敬禮,但不是朝拜,因為以我們的信仰,朝拜僅屬於神聖的存在本身(天主)。因為對這些像的敬禮,傳遞到其原型,誰敬禮畫像,就是在敬禮畫像內所代表的事實。」 就如你可能會親吻你所懷念的人的照片,你不是在尊敬那張紙,而是那個人。這象徵的意義是人人都能懂的。 在基督徒為主的國家,雖然保留了一些非基督宗教的雕像(甚至一些神像),沒有人去朝拜它們。他們就變成了藝術品或歷史的遺物。 另外,在基督宗教的歷史中,畫像有教育性的價值。貧窮的、不識字的人們可以從畫像學到有關耶穌、聖人、美德、十誡、聖事、聖經故事等。這些畫像都是在教堂的牆壁上給大家欣賞、振奮精神和學習。這些畫像也有很大的藝術價值。 某些人會質問:那你認為民間信仰的寺廟的神像哪裡不對?還不就是一樣嗎?天主教徒只不過以自己的聖人取代東方的聖賢。 這裡我們要區分事實,不能只是看外表。我們以四個論點來證明天主教的聖像和民間信仰的神像不同:1)它們代表誰/什麼?2)他們跟天主的關係是什麼?他們死後在哪裡?3)神學上的巨大差別,4)像的意義、目的和用法不同。 1)某些(不是所有)民間信仰的神像代表一些從來沒有存在過的受造物(龍)或人(玉皇大帝)。某些神像甚至可能是撒殫/魔鬼的象徵。天主教的聖人是真實的歷史人物,天主的僕人。 2)他們在哪裡?某些民間信仰的神像所代表的人物存在過(媽祖)但我們不知道他們死了之後在哪裡——他們在地獄還是天堂?他們為自己所犯的罪悔改了嗎?他們按照自己的知識試著做造物主的朋友嗎?我們不否認,他們當中一些人可能在天堂,但不確定。有關天主教的聖人,我們知道他們一定都在天堂,因為他們的敬禮很早被教會當局接受,或經過嚴謹的封聖過程(包括要求科學無法解釋的醫治奇蹟)。 3)一般來說,民間信仰的神明當中,不清楚哪一位是造物主?其他「神」跟造物主的關係是什麼?因為根據哲學及邏輯的推理,只能有一個造物主,祂超越時空,並一切來自祂,不能有兩個造物主。因此其他都應該是受造物也因此是造物主的僕人。但這種關係在民間信仰幾乎不存在,也沒有一致的解釋。根據基督信仰,只有一個造物主,應僅朝拜祂而已,其他的受造物都是祂的僕人。 4)民間信仰不區分敬禮和朝拜,因為比較缺乏很清楚造物主和受造物的概念,因此都採取「拜」的行動。至於拜表示什麼,要怎麼拜,拜多少還是哪些神明就沒有一致的概念和做法(甚至常常只是看自己的利益,「靈不靈」而已),缺少對造物主的正確朝拜。天主教的聖像是為了敬禮,並非朝拜,天主教徒仍然給造物主該有的朝拜。 比較表格   民間信仰 天主教/正教會 代表誰/什麼 某些像代表真實存在過的人物,但某些並不是,甚至某些可能代表撒殫/魔鬼…

天主教信仰與中華文化

在此給讀者提供一些節目,來解釋天主教信仰與中華文化的關係與交叉,試著在偉大中華文化找到真理的因素。 「生命恩泉」- 周景勳神父談:中國文化和基督信仰的融合 天主教真理電台的節目 東西經典對著看 中國經典之美 雷鳴遠神父——熱愛中華文化的外籍神父 教義函授:第4集-中國人的宗教觀(2-1)中國人心中的天公 教義函授:第5集-中國人的宗教觀(2-2)來自亞洲的福音 教義函授:第6集-基督與中國 (3-1) 教義函授:第7集-基督與中國 (3-2) 教義函授:第8集-基督與中國 (3-3) 教義函授:第9集-基督與中國 (3-4)

天主的本質

除了知道天主存在之外,有關天主是什麼樣子我們還能主張哪些可靠的概念呢?在某種程度上是的。目前我不談祂對我們所啓示的。我們真實推論,祂按自己的本性應該具有祂賞賜給受造物的一切美好屬性。這些在受造物中看到的屬性都有限, 就如同受造物都有限。我們承認受造物具有的屬性,天主亦具有,但是祂並沒有那些有限或差的部分,祂按照自己永恆無限的本性必須具有這些屬性最卓越的程度。 既然我們有位格,就是我們具有理智、自由意志及對個人的行為必須負責任,天主本身在此方面不能比我們低,因此祂一定是位格。祂必定富有理智、自由及有位 格,而且比我們無限的卓越。我們談天主時,我們果然僅能用有限的詞語,用我們的程度,也意識到我們的概念不能總是完全應用在天主身上。我們的知識不足,只 到某個程度上是真的,卻還是符合我們所想要表達的。常識告訴我們,我們必須是天主,才能完全瞭解天主。我們必須瞭解這個事實,我們不是天主,雖然我們認識 的祂,只是一小部分,而不是全部。人類理智所能理解到的天主總是獨一無二、自有永有及不可思議的奧祕。(RR.V.9) 大自然不是神聖的嗎?大自然是天主的創造物,但不是神聖的。在英文 「nature」(大自然)這個詞來自拉丁文的「nasci」就是「被生出來」的意思。在英文「nature」也有本質的意思,就是某個事物一定具有的屬 性。因此馬不是人,因為牠的本質不同。馬的本質是不能作曲。符合某個事物本質的行為都是自然的。現今我們將整個宇宙稱呼為大自然,但大自然仍然是被創造 的,我們也說:「受造物」,因此不能有神性的構成或屬性。(RR.II.8) 所以你咬定天主跟大自然不同嗎?沒錯。大自然的世界充滿矛盾,天主卻不能有矛盾。對與錯、善與惡、一切不完美、無知與知識、意識與無意識、不斷的運動及改變,這些都不能構成一位存在—— 天主。我們知曉人們渴望及追求不同的事。人們顯然彼此不一樣,因此他們不能跟一位及一致的天主是一樣的實體。若你是天主,我就不是,若我是天主,你就不 是。我們不能說所有的一切都是天主。如果這樣,整個大自然不可能是神聖的。整個創造物是神聖行為的效果(天主的行為),但效果與天主迥然不同。 (RR.II.9) 若天主無所不在,那麼大自然就跟祂分不開,是祂的一部分。天主的確無所不在。祂跟所有的創造物同時存在,但祂不能和創造物毫無二致。祂的秩序和受造物迥然不同。這概念並不難,舉個例子,思維及物質是不同存在的秩 序,但是它們都在頭腦裏同時存在。物質的腦子能夠在天秤上稱重,靈魂的思維則無法,雖然靈魂能使用腦子想出這些思維。另一個例子,電流跟銅線存在一樣的地 方,但這同時的存在不會讓銅線變成電流的一部分。天主的無所不在同樣不會讓受造物變成天主的一部分。其實天主是純粹的精神體,祂不可能有零件。受造物都有 限及不完美,天主卻是無限的。有限不可能是無限的一部分。雖然宇宙存「在」天主之內,因為天主無所不在,但天主無限地超越宇宙,祂在本質、實質、能力及完 全程度上都跟我們迥然分明,宇宙在祂內是個奇妙的真實。(RR.II.10) 作者:Leslie Rumble, M.S.C. & Charles Mortimer Carty源文:

基督宗教的唯一性

Ronald Knox有一次調侃:「比較宗教的研究是讓你比較宗教的最好辦法。」卻斯特頓表示:「是因為根據大部分的比較宗教學的『學者』,認為基督宗教與佛教相當相似,特別是佛教。」 然而每個護教的基督徒必須思考比較宗教的學術,因為現代大多數對基督宗教的異議來自這領域。異議不是說基督宗教不對,而是它並非唯一的真理。不是說 基督宗教是假的宗教,而是它僅是一個宗教。異議者說:世界是個很大的空間,「因人而異」。那麼難以忍受、視野窄小的聲稱,說基督宗教是唯一真宗教!天主的 眼光一定更豁達。 這是今日對信仰最普遍的異議,因為「今日」不敬拜天主,而敬拜平等。我們怕說一個人對,而其他人就不對,卻不怕自己有錯誤的概念。我們敬拜民主主 義,恨透天主為絕對的君王。我們把榮耀的原意:因為高於我而被尊敬,改為絕對不高於我而被接納,因為只是跟我相同。在現代社會最無法回答的侮辱是被別人稱 為「狂熱者」,特別是「宗教狂」。若你在雞尾酒會承認你打算推翻政府,你是巴解組織恐怖分子,是KGB間諜,常騷擾豪豬,咬掉蝙蝠的頭等,你會很快吸引一 羣興奮、熱愛的聽衆。但若你宣佈你信耶穌基督——永生天主之子——你會發現你忽然孤獨一人,而且氣氛變得一片死寂。 這裡是十二個最普遍的異議、精英主義的憎恨以及解答: 1. 「所有的宗教在深處都一樣」這根本不對。沒人會如此聲稱,除非他:(1)對世界上不同的宗教到底主張什麼極為無知 或(2)理性不負責任,對宗教教義很模糊、不清楚 或(3)道德上不負責任,因為對這些教導漠不關心。異議者的臆斷是世界上不同宗教的特殊教導不是重點,宗教的主要的事務不是真理,而是另外一些事情:如良 心的改變或分享及關心或文化及安慰或類似的,不是悔改而是交談。基督宗教教導許多其他宗教不教導的事,有些直接反對其他宗教所主張的。若基督宗教不對,那 麼何必做個基督徒呢? 根據天主教的標準,世界上的宗教可以依真理的多少來排列: 天主教是第一,包括東正教(除了教宗的權威) 次為基督教及其他保持基督宗教在聖經必不可少教義的「分袂弟兄」 三為傳統的猶太教,它教導朝拜同一個天主,但不是藉著基督 四為穆斯林教,有神論的最大異端 五為印度教,神祕的泛神論 六為佛教,無神的泛神論 七為現代猶太教、神體一位論派、儒教、現代主義、世俗的人文主義。它們都不是神祕性、超性的宗教,而是倫理而已 八為偶像崇拜 九為魔鬼崇拜。 把上述九者歸為一者彷彿說地球是扁平的。 2. 「但是宗教的本質還是一樣,它們都認同它們的宗教性。」宗教的本質到底是什麼?我挑戰各位怎麼下宗教的定義,下得夠寬就包括儒教、佛教及現代改革的猶太教,但下得太窄就不包括柏拉圖主義、無神論的馬克思主義以及納粹主義。 這第二個臆斷從來沒有證明過也無法證明,在於宗教的本質像最小公分母或共同點類似的。但共同點是一個很模糊、微弱的概念,不如本質。也許沒有任何共同點。從來沒人提出過證據。 3. 「但若你比較山中聖訓、佛陀的法句經、老子的道德經、儒家的論語、薄伽梵歌、撒羅滿的諺語、柏拉圖的對話,你會發現一個真正、深刻而強烈的共同點。」沒錯,可是倫理不是宗教。異議者臆斷宗教的本質是道德,然而並非如此。每個人都有倫理,但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有宗教。不信教的人會覺得被侮辱,因為你這樣會 稱他為信教的,或者不道德的,因為不信教。倫理可能是宗教的第一步,卻不是最後的。正如C.S.路易斯說:「抵達應許之地的途徑是經過西乃山。」(西乃山 指頒布十戒的地方) 4. 說到山,讓我想到我最喜歡的比喻。許多路(宗教)抵達同一個山頂(天主),也就是殊途同歸,說其他路無效性是那麼狹窄而且盲目的想法。(翻譯人員加上:這比喻有一個矛盾:譬如佛教根本不主張抵達天主,因此連基本的宗教概念也不同)異議者的非證明臆斷假定在受歡迎的山比喻中,所有的路都往 上,而不是往下,而且人造路,天主不造路。根據此比喻宗教是人尋找天主,而不是天主尋找人。C.S.路易斯說這聽起來像:「老鼠在尋求貓」。 基督宗教不是人尋找天主的系統,而是天主尋找人的故事。真的宗教不是從特別的神靈冒出來的煙霧,沖進天主的鼻孔,而比較像天父伸手拯救墮落的人。在 整部聖經中人為的宗教都失敗。人的路無法攀上山,只有天主的路下來。「從來沒有人見過天主,只有那在父懷裏的獨生者,身為天主的,衪給我們詳述了」 若是我們造路,那麼就說僅有一條有效的路這個想法的確傲慢,因為所有的人都平等,至少在人性、有限性及善惡混合方面。若是我們造路,把其中一條絕對…

比較基督宗教與佛教

偉大的德國天主教神學家、羅馬諾·瓜爾蒂尼、寫過一本精闢而且正統的默想基督生活的書——上主。書中他提到,在歷史上沒有任何人比佛陀更接近基督要轉變人性之根的聲稱(雖然以根本不同的方式)。 Huston Smith在人的宗教一書中寫道:在歷史上僅有兩個人沒被問過:「你是誰?」,而被問過:「你是誰:人還是神?」。這兩位就是耶穌與佛陀。佛陀明確地回答:我是人,而不是神;基督的回答:我是「人子」也是「天主子」。佛陀說:「不要看我,看我的達摩(教導)」;基督說:「你們都到我跟前來」。佛陀說:「你們做自己的燈」;基督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兩位的本意相反,晚期的佛教徒(淨土派)神化了佛陀。某些晚期的基督徒(亞略派、現代派)否認了基督的天主性。 佛陀與基督的聲稱其實涇渭分明,以至於我們可以懷疑佛教是否為宗教。佛教不講上帝、婆羅門,如佛教的根源——印度教。佛教亦不談阿特曼或靈魂。其實 它教導非阿特曼、非靈魂的教義,我們來自五蘊(skandha)非個人的意識,被因果必然性交織在一起,沒有任何底層的本質、自我或靈魂。 佛教不否認天主,而是對天主保持緘默。它是不可知論,而不是無神論。但是它提到靈魂。否認靈魂有實際的意義:教導我們不「執著」,不讓我們的靈魂渴 望什麼,不要愛。個人、私人、自由意志之愛(希臘文agape意思是積極、自我奉獻的愛),佛教教導非個人、普遍的同情心(karuna)。在西方我們常 常聽到同情,而不是愛(agape),因為(像陀思妥耶夫斯基說過)「行動的愛比夢中的愛更厲害、更可怕。」 雖然同情與愛(agape)引導門徒做類似的非自私的善行,但在不同的精神下。兩個論點由一個佛教聖人的故事來說明(像天主教的聖都爾·瑪丁),將 他的外衣賜給乞丐。但佛教的解釋不是:「因為我愛你」或「因為基督愛你」,而是「這是個覺悟的事。因為若你冷的話,而有兩隻手套在一隻手上,但在另外一隻 手上沒有,覺悟的事不是把一隻手套穿在赤裸的手嗎?」 佛教的重點不是接受者的福利,而是給予者的自我解放。沒有接受者,解放一樣可以完成。例如:有一個人逃避吃人的老虎。到了山崖看到唯一逃走的路是往 下去。找了一個藤蔓就往下爬。但是在山崖腳下有另外一隻吃人的老虎。後來人看到兩隻老鼠,一隻黑色、一隻白色(陰陽)在啃他所懸的藤蔓。快折斷前,他在懸 崖壁上看到了野生的草莓。摘了就吃,說:好好吃!」 沒「覺悟的人」不會知道故事的重點,或為什麼他沒以草莓轉移老虎的注意。但是「覺悟的人」會將這故事解釋如下:「老虎吃人的味道就如人吃草莓的味道 一樣。」換言之,人、老虎以及草莓都是一個自我,自我的「錯覺」就被看透了。沒有靈魂,所以沒有恐懼——不用怕死是因為沒有會死的自我。 對佛教來說利己主義導致自我的錯覺。在西方,世俗如同宗教,真正的自我是原因,利己主義是結果。愛(agape)是來自相同起因的不同結果:從自我產生利他主義,而不是從自我產生利己主義。對一個佛教徒來說,愛是不可能的事,因為沒有自我就沒有利己主義,沒有自我就不會自私,自我不是一個真正的原 因,而不可以改變其結果。相反的:自我是錯覺,也就是利己主義的結果,所以其實沒有人可以愛或恨。 這明顯的虛無主義、虛無哲學、怎麼可以讓佛教徒感覺到解放呢?答案在於佛陀自己:他的個性以及他一生的事件,特別是他的「偉大覺悟」。 如同耶穌,佛陀教導很驚人的訊息。如同耶穌,人們相信佛陀只是因為他的人格,他被視為「連指尖都是神聖的」。要是你或我講佛陀或者耶穌所說的,我們就會被譏笑。但是他們很高深而且感人,讓難以置信的變成可置信的。佛陀生命的事件很顯著,而且提供一個線索看到「那個」。然而佛陀的生命或個性不是佛教的重點。佛教可以沒有佛陀,然而基督宗教不能沒有基督。 「佛陀」不是名字——像「基督」(「默西亞」),而是他基本的稱號,意思是「已覺悟的」或「醒悟的」。佛陀聲稱我們的靈性都睡著了,一直到覺悟或醒悟。佛陀怎麼成為佛陀、怎麼醒悟的故事如下: 「悉達多·喬達摩」(釋迦牟尼),是一位國王的兒子,國王希望王子會成為印度歷史上最成功的國王,為了讓王位不可抗拒地吸引他,他被保護在充滿世俗 樂趣的王宮。但是好奇讓他偷偷溜出王宮,到外面禁止的世界。在那兒他看到四個苦惱的景象(四門之遊)。前三個景象為病人、老人與死人。這個新發現的真相: 疾病、老年及死亡困擾喬達摩,但無濟於事。接著看到第四個景象:乞討,為了得到覺悟而捨棄世界的苦行者。喬達摩決定做同樣的事。 他花很多年沉思生命最深的奧祕:為什麼人不快樂呢?為了解放他的靈魂,他多年折磨自己的身體之後感到空虛,他決定追求「中道」,既不如早年的自我縱 慾也不如晚年的自我折磨。多年後第一次吃了合適的食物,在菩提伽耶他跏趺坐於菩提聖樹下,決心不要站立直到他覺悟。他站起時宣告他是佛陀,他參透了生命極 大的奧祕。 參透必須體驗到,而不只說出來。佛教基本上是體驗而不是教導。然而佛陀用語言表達這個教導(dharma):四諦(苦集滅道)總結他所有的教導。每次他被門徒逼問四諦以外的教導,他便拒絕了。其他的都是:「問題不趨向訓誨」。 四諦中第一為生活充滿痛苦(dukkha)。這詞的意思是「非連接」或隔離——跟「罪過」很像,不過缺乏個人、理性的層面,不是破壞的關係,而是破壞的意識。內在的破碎是佛陀的「壞消息」作為他「好消息」的前驅。 四諦中第二為痛苦,痛苦的原因是私慾(tanha「抓住」)。我們受苦是因為在我們所想要的以及所擁有的之間有差距。這差距由我們的不滿、我們想得到未有的或想保留已有的,而產生的(例如:想保持生命而產生死亡的恐懼)。對佛陀而言,渴望就是惡棍,一切痛苦的原因。 這解釋了「非靈魂」的教導。渴望導致渴望者與被渴望的的錯覺,雙重的幻像。覺悟「消除」這個錯覺。「我想要那個」造成「我」不同於「那個」的錯覺。這錯覺是痛苦的原因。渴望使痛苦火上加油。 四諦中第三是不可避免的。消除原因便是消除結果,消除渴望可以消除痛苦(涅槃 nirvana)。除去燃料,火就會熄滅。 四諦中第四個告訴你怎麼消除渴望:遵循「八聖道」,在八個不同的領域上,內在外在自我削弱(例如:「正思維」、「正命」等)。 四諦的內容有佛教的特色,但形式是普遍的。各宗教、實用哲學、治療、靈性也好、身體也好,都有其四諦:症狀,診斷,預後及處方,換言之:壞結果、壞原因、好結果、好原因。 例如,馬克思主義的四諦是:階級衝突、資本主義、共產主義及革命。基督宗教的是:死亡、罪過、基督及救贖。 最關鍵的是第二個,病人知道他的症狀,但只有受過訓練的醫師才能夠診斷出隱藏在其中的疾病。一旦診斷出來了,很多疾病都有它們典型的預後以及處方,這在醫學書籍上都查得到。關於這個關鍵的議題——診斷人類的問題——基督宗教與佛教涇渭分明。當佛陀認為我們的渴望太強,基督認為太弱,祂想我們應該多愛,而不是少愛:全 心、全靈、全力、全意愛天主。佛陀以靈性的安樂死「解決」痛苦的問題:為了治癒利己主義及其帶來的痛苦,而殺病人、自我、靈魂或我——天主在人身上的肖像。 不過這兩個可能不是那麼對立的,因為佛陀所說的「渴望」是指自私的渴望。他不分非自私的愛(agape)與自私的愛(eros);他完全不知有愛(agape)。他深知並譴責想擁有比我們自身低下的渴望:如錢、性、權力;但他不知道有一種想要被高於我們自身擁有的渴望。佛陀知道有貪心,但不知有天主。的確我們西方人,因為我們的生活及經濟系統建立於貪念,而需要聽佛陀所知道的,也就是我們所忘記的。 但是佛教徒更拚命需要聽到他們所不知道的:天主及祂愛的消息。…